2007年7月31日 星期二

美麗的誤會﹖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努力保持價格水平穩定。正在感慨價格管制的陰魂不散時,卻發現中間似乎「別有洞天」。

通知先是提到限制政府管理的價格調價。到了第二點,卻是開宗明義的指出,未列入定價目錄(未有時間細查目錄內容)的商品,均由市場調節,實施價格管制需由省級以上政府批准。假如定價目錄的內容不太廣泛,則該通告似乎是限制多於要求地方實施價格管制。

到了今天,還害怕(對一些人,或許是寄望﹖)中國會走回頭路,恐怕只是一個美麗的誤會吧!

2007年7月30日 星期一

世界真細小

常言道:「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事實上,世界之細,同樣也是無奇不有。

事緣棄工從學後,收入微薄,迫不得已經營副業,當起培訓導師來。上星期五剛為某公司做了一個財務課程的培訓,其中一個「學生」竟是一個相識多年的朋友;一對相識於大學的朋友,誰會想到在十年後以如此身份相遇﹖幸好早已看過參加者名單,對該朋友的出現有了心理準備,否則不心臟病發才怪(事實上,在剛收到培訓通知後,朋友還信誓旦旦不是參加者,誰知後來卻被「強制」參與)。

再過數年,大家的發展方向愈來愈不同,朋友之間因工作而「偶遇」,大家的身份可能更奇離好笑。

2007年7月25日 星期三

工作

雪:

妳的北法之旅的確吸引,雖然文字不多,但單看照片中的街道、住房,已經可以感受到遊歷其中的舒泰。別埋怨途中所遇的冰雹了,要知道歐洲其他國家,不是水災、便是熱浪(44度!)。看著照片,真的感覺香港太小了,小得容不下安逸。

偶然會想起曾經做過的工作,近日將之細加總結,雖然大部分只為短期習作,卻也不妨一看,也許奇樂無窮。

電腦推銷員:寄居於不同商場的工作,今個星期於荃灣、下個星期在灣仔。不過,就是這份工作,令我發覺自己挺喜歡「工作無定所」。這份工作不是佣金制,所以工作壓作不大,最大挑戰反而是9小時的腳骨力和對大小二便的忍受能力。

收費電視電話推銷員:每晚7至11,不停重覆「你好,我地係乜乜電視打電話嚟,而家有個特別優惠,唔知可唔可以用幾分鐘時間介紹俾你﹖」數百次。原則上,對不同人士有一套講稿:球迷有獨家播放的球賽、專業人士有24小時新聞頻道、戲迷有多個電影台。當然,也不少得「網羅中、西、日猛片、美女如雲」的成人台,但印象中好像沒有用過這段講稿,試問誰會說自己鍾情成人節目﹖

曾經試過未開始介紹,對方已經答應安裝(當年獨家球賽是大賣點);也試過向國語人推銷,成功開單,但由於當時我的國語能力還在「萌芽」階段,整個過程九成由上司代勞。最奇怪的一次,是一個少女(我想是吧)不知是否太過無聊,跟我談了近半個小時,最後還說要問問家姐,叫我第二晚再打俾佢。

無牌救生員:法例規定所有泳池都要有兩個救生員,但世上存在著一些迷你泳池;迷你的程度,以正牌救生員方男的說法,一技竹已經可以「打救」泳池中任何位置的遇溺者,所以我經方男介紹下便安心當起無牌救生員來。這個屋村的住客不怎喜歡游泳,所以大部分時間都是自已游。

最厲害的,是在一個因雷暴警告而閉池的下午,我們兩人各守泳池一面作龍門,舉行了一場正牌無牌救生員飛拖鞋大賽。跟朋友獨立工作的開心可想而知,唯一有意見的,是泳池沒有更衣室,兩個男人要在平日存滿天真小朋友的幼稚園中更衣……

本來還想說說現在希望嘗試的工作,但這封信實在太長,就此擱筆,免得妳悶得睡著了。

2007年7月23日 星期一

誰搬走了電召的士的上客區﹖

政府將機場的電召的士上客區,改置於距離客運大樓較遠和不准使用行李手推車的停車場,引來過百部電召的士堵塞機場主要道路表示不滿;在政府妥協、暫緩「搬區」後,卻反過來引起非電召的士抗議。

的士問題多年來均「生生不息」。早於1984年,政府便因增加的士收費及牌價而觸發罷駛 (張五常教授為此撰寫「的士的問題」一文);時移世易,政府和業界現在卻是為「八折的士」、應否減價而煩惱。

香港的士車資由政府管制,市區的士最後一次調整車資是1998年,此後香港經歷通縮,造成現在法定車資高於市場價格、供過於求(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容後再解釋)。車資管制令價格失去調節作用,過多的供應追逐著過高的車資;為避免資源消散於無人得益的等客、兜客時間,部分的士司機便引進車廂寬敞舒適的豪華的士,以質素作競爭。當然,亦有司機冒著違法的風險為長途乘客提供車資折扣,造成「八折的士」的出現。

「八折的士」吸引了市場中大部分的長途乘客,亦難於取締(因為乘客議價並不犯法);「無折的士」為求自保,有團體開始組織所謂「八折行動」,以政府在沙士期間推行的「公務使用的士租用計畫」形式,試圖把車資折扣合法化。在這個情況下,政府的車資管制實際上已經接近失效。

電召的士的乘客,棄「唾手可得」、在機場外大排長龍的的士不顧,大費周章選乘電召的士,這些電召的士不可能沒有提供折扣。折扣的士以車資買排隊時間;乘客以時間、方便買車資也。機場存在大量長途的士乘客,上客地點較為集中,實施管制容易;若能在此「趕絕」折扣的士,「無折的士」的生存空間將會大為增加,有助維持車資管制。由此可見,搬走了電召的士上客區的,是政府的車資管制制度。

車資管制(亦即價格管制)的問題,不單只來自法定車資過高或過低,還在於扼殺定價的靈活性。的士服務的需求和需求彈性於不同時段、不同日子、長短途車程均有所不同,即使「八折的士」在不同時段也會提供不同折扣(繁忙時間穩企八折,其他時間可低至七折),管制下的車資卻需要完全劃一。因此,予其說現在的法定車資過高,不如說車資在一些市場(如短途乘客、上班時段)過低、在另一些市場則過高。正因如此,調減車資而不除管制,只會在解決一些市場(如長途車程)供過於求的情況的同時,引致另一些市場的的士服務更加短缺。

忘記是哪位官員或議員說過,的士車資不可以沒有管制,否則乘客面對不同車資會無所適從;奇怪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樽水、一塊麵包都沒有價格管制,市民卻又習以為常 (至少沒有人要求實行價格管制)。市民理髮時,可以為求方便、節省時間,隨便光顧附近一間價格尚可的理髮店;也可以價格至上,多花一點時間店比三家。自由定價下的車資,的士乘客所考慮的也莫過於此;可況市場競爭下的價格差異不會太大,的士團體也會傾向釐定數種價格或收費模式降低乘客訊息費用(當然不是為了乘客利益,而是為了增加自己的生意)。

阻塞交通、「劫持」市民利益作談判籌碼不可接受,但賊過興兵、每次於事後強調嚴厲執法也不能解決問題。避免的士的問題再紛擾多二十年,政府何不拆牆鬆綁、廢除的士車資管制,將消散於的士司機等客、爭執角力的資源,還給乘客、也還給社會﹖

刊於7月23日蘋果日報論壇

對〈一向如是的法援壟斷〉的一些意見

對鄧健章先生〈一向如是的法援壟斷〉(7月19日)一文希望略作回應如下:

「不成功不收費」減低訴訟人興訟成本,增加興訟動機是不爭的推論。不過,興訟與否雖屬訴訟人而非律師的決定,但收費安排卻須雙方同意。律師不會願意以「不成功不收費」的安排處理勝訴機會低的案件;既於律師只肯以定額收費處理勝訴機會低的案件,則訴訟人興訟決定亦仍然「傾向謹慎」,因此「不成功不收費」不會助長瑣碎無聊的訴訟。

至於律師處理申索的成本低,的確會出現較多瑣碎無聊的訴訟,但這是供求關係,無關收費安排局限的轉變(即定額收費下,低申索成本同樣會造成較多無聊訴訟)。

現行的法律援助藉助訟罪,的確已是某程度的壟斷;正因如此,研究使用「不成功不收費」是為了開放市場、有益於市民,怎會最後反而變成進一步鞏固壟斷﹖

開放市場、放寬收費安排也不代表法律援助可以廢除,因為不是所有「公義」(訴訟)均有經濟利益,市場不能如法律援助般,「確保具備合理理據在香港法院提出訴訟或抗辯人士,不會因缺乏經濟能力而無法透過法律途徑尋求公義」。不過,放寬收費安排可以使這些只是缺乏合適融資、收費安排(而不是完全沒有經濟能力)的人士尋求公義,有助法律援助得到更合適的使用。是為了什麼,硬要把希望以「不成功不收費」與律師分擔風險的市民都變成了援助對象﹖

2007年7月20日 星期五

永不犯錯的影視處

影視處表示勸喻以《賽姬接受丘比特的初吻》(Psyche receiving the first kiss of Cupid)為封面的書籍停售沒有犯錯,只是尚有改善空間。

熱拉爾、米高安哲羅等藝術家最後因早已成名而逃過一劫,若影視處設於米氏等成名之前,則世上再無諸君。社會道德靠如此「高質」的官員把關,較不設防還糟。

影視處沒有錯,是熱氏、米氏等藝術家過於淫褻。

2007年7月19日 星期四

讀者來函:一向如是的法援壟斷

就法改會的《按條件收費報告書》,黃健明先生撰文〈是援助,還是壟斷?〉(7月18日),指在按條件收費下,不但不會增加瑣碎無聊的案件,而因律師收入跟勝訴機會「唇齒相依」,反而會驅使他們拒絕這類案件。

這在理論上是說得通的。但實際上,是否興訟屬訴訟人而非律師的決定。律師再信心十足,訴訟人亦知官司沒有必勝之理。考慮到訟費,決定興訟前會考慮周詳,最終的決定亦傾向謹慎。因此,香港人絕少動輒興訟。

若採納「不成功,不收費」的制度,不論官司勝訴與否,訴訟人均無損失,會較易選擇興訟。依 賴律師把關是不可靠的,因為大部份案件類型均有申索書範本,只要稍為修改,發出申索書的成本很低。美國的經驗告訴我們,有案辦比無案辦好,不告白不告,部份律師根本不論案件勝訴機會而藥石亂投。

只是伸延法援署權力

事實上,案件再瑣碎無聊,被告人始終不能置之不理。答辯要花訟費,又不能預知結果,有些被告會選擇作賠償,以求和解,make it go away ,變相鼓勵無理興訟。讀者只要讀美國律師作家 John Grisham 的小說《The King of Torts》,就可知美國律師處理這類案件的心態。

一些人,如有公帑支持,會選擇興訟,如不合資格申請法律援助,須自己繳付訟費,則表示不值得。其實,這正是現時制度的重點:用公帑的由法律援助署把關,審核案件的勝訴機會,決定是否興訟;自己付鈔的,則由自己把關,如果認為「花幾十萬打官司唔值得」,正顯示欲興訟者的遭遇,未必如所言般慘情。

我們必須明白,民事案件十居其九是排解糾紛(dispute resolution),與公義無關。法改會現時的建議,不錯是把「按條件收費制度」獨家專享,但這只是延伸法援署的權力。除非解散法援署,撤銷助訟罪,全面開放巿場,否則法改會的建議,實是意料中事。

至於應否解散法援署,則屬另一場討論。正方可以讀已故英國上訴庭庭長Lord Denning 的《 What Next in the Law 》。他在該著作中說過,法援署的所作所為,如非有法例保護,是觸犯助訟罪的。法援署既享有助訟的特權,則兼享按條件收費的特權,又有甚麼出奇?

鄧健章

刊於7月19日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7月18日 星期三

代看黃永玉

雪:

今日「代」妳看了黃永玉藝術展。到達時代廣場後,只看見幾幅黃永玉的生平簡介和數個被鐵馬圍著的雕塑;張望一會後,赫然發現「暫停開放」四個大字;心想一定是跟妳八字相沖,才有如此下場。幸好,在自以為任務失敗後閒逛,才發現一樓還有永玉先生的畫展;晚飯後,被「包圍」的雕塑已經重獲自由,其他失蹤的雕塑亦各自歸位。

以本人的藝術觸角,肯定是有負所托,但也給妳來個望梅止渴。





動物短句,動物的獨特性反映對文革的不滿。如蝸牛會說出(大意):「什麼小資主義,可不知我背上的居所有多重」很是有趣。







對畫天生遲鈍,對永玉先生的詞句反感興趣。這句說:「如果有人做不了大的善事,他可以懷著偉大的愛去做些小事。」







「欠人的畫馬上畫,長庝不如短痛」欠債還錢,明白未﹖








魚,很有質感的畫,可惜影不出來。








左:好像是蘭花;右:這個人是蕭邦,有趣否﹖








左一:喝采;左二:童年不再









由左至右:雨、晴、風






這隻箭豬跟迪士尼一套卡通片的主角很相似






應該過不了淫褻物品審裁處的亞當與夏娃




是援助,還是壟斷﹖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早前發表《按條件收費報告書》,建議成立「按條件收費法援基金」,接受部份類型案件經甄別後,可以按「不成功不收費」方式外判給私人執業律師。報告建議基金對申請人的資產審查上限應訂得寛鬆,不少報道因而對這個「中產法援」均表支持。

在香港,基於普通法中的助訟罪及包攬訴訟罪(簡單而言,即不應協助或慫恿訴訟一方進行訴訟),事務律師不能按判決結果而收取不同費用。在判決結果不確定的情況下,定額收費使訴訟人承擔所有敗訴損失(如訴訟費用)、亦增加訴訟人對律師工作的監察費用,於是造成報告中所指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日增的情況。相反,近似佣金制一種的按條件收費(按條件收費的佣金為固定金額,另一種則為按賠償金額一定百分比分成的「按判決金額」收費),有助減低訴訟人風險及對律師工作的監察費用,道理跟地產代理、電訊服務推銷員使用佣金制無異。

有意見認為,按條件收費會增加瑣碎無聊的申索案件,其實不然。按條件收費減低訴訟人敗訴的損失(即律師費),無可否認會增加興訟動機,但收費安排並非由訴訟人單方面決定,還需要律師同意。使用不受判決結果影響的定額收費,律師在評估案情時,會傾向對訴訟人高估勝訴機會(判決結果不影響收入,律師自然「信心十足」)。因此,在訊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即律師較訴訟人更清楚勝訴機會),定額收費更容易使訴訟人為沒有足夠理據的案件興訟。在按條件收費下,律師收入跟勝訴機會「唇齒相依」,反而更能驅使律師拒絕瑣碎無聊的案件。

放寬對按條件收費的限制(不是取代定額收費),讓市場參與者(即律師與訴訟人) 可以選擇更多收費方式,必然有助市場參與者之間達成服務合約,亦即避免訴訟人因缺乏合適收費安排的律師服務而被迫放棄透過法律途徑爭取自己的權益。

可惜,放寬限制的研究經法改會之手,卻以擔心訴訟人「須面對一旦敗訴不能支付對方訟費的風險」、懷疑保險界未能以可接受的保費提供事後保險(即一旦敗訴,由保險公司支付對方訟費)之名,把按條件收費成為以公帑成立的「按條件收費法援基金」所「獨家尊享」*。觀乎基金在勝訴後根據判決金額向訴訟人收取費用,敗訴時則代訴訟人支付對方的律師費,無疑是「國營」申索中介人。法改會不放寬限制使原本存在的私營申索中介人「合法化」,反以法律特權另立國營機構、把希望使用按條件收費的訴訟人全部變成援助對象,絕對是壟斷,不是援助。

強積金局以收費高昂為理由,考慮把強積金的行政服務收歸國有;老實得多的按揭證券公司,坦白因經營「日益困難」,希望「擴展」業務至汽車貸款、商業按揭貸款等市場。鑑古知今,「按條件收費法援基金」成立後,恐怕也會「拙莊成長」。

*《按條件收費報告書》建議1:
我們考慮到保險公司未必能夠以申索人負擔得起的保費在香港長期提供保險,以承保申索人一旦敗訴時所須支付的對訟方訟費。相信以目前的情況來說,並不適宜推行按條件收費,但下文建議3及建議4所指明的情況除外。

建議3:
我們建議設立一個基金—“按條件收費法律援助基金”,連同一個新組織,負責甄別要求採用按條件收費安排的申請,把案件外判給私人執業律師辦理,為訴訟提供資金,並在訴訟落敗時代訴訟人支付對訟方的律師費。我們建議,應該准許這基金以按條件收費的基礎委聘私人執業律師,並准許這基金以按判決金額收費的基礎向當事人收取費用。我們建議,這基金在初期只接受申索人的申請,但長遠目標是這基金在累積了充足儲備後,也會為被告人服務。


7月18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7月17日 星期二

供求‧男女

根據統計處發表的《香港人口推算2007-2036》報告,計到2036年,本港的男女比例將從現時9.12比10,大幅跌至7.63比10

從經濟學來看,結婚也有供求,而禮金(bride price,由新郎給新娘)、嫁妝(dowry,由新娘給新郎)即為價格。在新郎求過於供的情況下,現時禮金已較昔日為低;若政府估計準確,相信零禮金、新郎收嫁妝的時日不遠。當然,「全球化」應該有助改善情況。

2007年7月13日 星期五

讓沉默發聲

正在看這段文字的你,或許跟我一樣,對政治毫無興趣。不過,也請你在這個重要時刻,花一點時間,為民主發聲。

對普選、民主、政制,沒有艱深的理論。支持普選,只為一個簡單道理;人若非生以為奴,就應該有權選擇管理自己的人。生於一個地方,卻不能選擇管理自己的人,實在不容易給自己的生存意義定位。

請你,也抽空看一看,把意見說出來。

http://www.cmab-gpcd.gov.hk/doc/7067656_LFT-tc.pdf

2007年7月10日 星期二

雪:

這兩天的生活,領略到快樂的意思。昨天早上到圖書館還書,少不了也看看有什麼書可借。立下決心(有很多事說來容易,但就是不做。像書院之行,的確要立下決心才做得出來),不再圍著學科書籍亂轉,反而拿起一早想看的董橋跟黃仁宇。拿著幾本董橋,不知如何取捨(我很怕這種借了不看的感覺)。於是,索性站在圖書館的一先看其中一本。老人家雖然站得腰酸背痛,卻是一口氣把大半本董橋散文看完。快樂,簡單卻昂貴。

妳身處異國,有機會與不同國家、不同背景(很想跟這個兒子在伊拉克打仗的教師談談)的人一同生活、有機會試試喝醉(其實不知道妳有沒有。不過,我猜妳有)……樂否﹖

教師也自利

在政府用作分配中學學位的中一編班試中,負責監考的中學教師被指疏忽職守,有教師於開考前容許學生隨意翻閱考卷,也有教師忘記為考試計時。亡羊補牢,教育局計劃於今年引入校外監考員,部份教師卻認為有關安排表示不信任教師專業態度。

教師無可置疑是一門專業,但專業跟疏忽職守甚至作弊並無關係。李維特(Steven. D. Levitt)在《蘋果橘子經濟學》(Freakonomics)中,便曾透過數據分析發現教師作弊的證據。美國芝加哥的公立學校以統一考試評核學生成績,學生於校內應試,考試結果同時用作評核學校表現,學生成績差劣的學校會被列入觀察名單,可能面對殺校危機,相關教師亦會受到責難、影響晉升前途。這樣的背景給予教師巨大誘因「改善」學生成績,其中一個捷徑則是作弊,而李維特的研究便是發現教師曾經主動更改學生的考試答案以提高學生成績。

監考老師是疏忽職守還是有意作弊,視乎作弊的誘因是否存在和其代價的高低。中學教師監考的,是將會入讀該中學的學生,而編班試的成續則會決定學生所屬小學將來的組別(Branding)。假如中學的新生來源(即來自的小學)穩定,監考從寬能提升將來獲分配新生的組別(這是很多中學招生的賣點),給學生隨意翻閱考卷、忘記計時則未必「純屬意外」,可惜教育局未有提供更多資料可作研究。

抱著祟高理想、學生為先的教師固然可敬,但因唯利是圖而努力改善學生教育質素的教師也不可怕,可怕的反而是一個對教師自利本質視而不見、缺乏將教師自利之心化為改善教育質素動力的教育制度(與無視自利人性,把生產動機連根拔起的共產主義何其相似)。補習天王的成功,不能由鋪天蓋地的宣傳長期支持,「今時今日,能真正服侍學生的,可能只剩補習天王」是出自在港大任教二十一年的陳德廉(香港大學經濟及金融學院院士,張五常在本港唯一的博士弟子) 口中。

很多教師反對學劵制、市場競爭的理由,便正是只顧「服侍學生」不能真正有益於學生。其實「服侍」不代表對客人唯命是從,而是需要真正使客人得益。「強迫」我們打針吃藥,甚至「限制」我們起居飲食的醫生,不也是私營並面對市場競爭的嗎﹖由此可見,市場競爭下存在的也不會是一群對學生千依百順,卻對教育質素毫無建樹的教師。實行學劵,為學校、教師引入競爭,就是以自利之心釋放教師的潛能,把教師對政府壟斷教育卻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怨憤,化為致力改善教育質素以爭取學生投下支持票(即學劵)、取回應有價值及回報的動力。

繼續由政府壟斷教育、由官員推行「計劃教育」,根據他人以事不關己心態考獲的成績(學生在中一編班試的成績並不影響自身派位)、運氣和居住地點作為分配學位這樣的官員奇想,便會繼續成為真實政策。「同一樣的公帑,自己用來興建居屋,還是用一樣的公帑,給有資格的人在樓市買樓,找合適的東西更加好?不能讓政府過份擴大」(七月五日立法會答問大會),是特首曾蔭權拒絕重建居屋的理由,放於推行學劵制,同樣合用。


7月10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7月9日 星期一

環保,不環保﹖

在電視看見宣揚環保訊息的Live Earth音樂會,望著音樂會中的大型燈光效果、巨型射燈、強勁音樂等等等等,不禁懷疑該音樂會的環保成分。然後不同報導指出了各音樂人乘坐飛機到各地演出而製造不少温室氣體、樂迷在會場中製造不少垃圾。早前,英國品牌推出環保袋,等候的買家同樣製造不少垃圾。

環保的確是一個問題,但很複雜。有心人借機「推廣」環保訊息,固然無助環保;環保人士憑「直覺」發掘環保問題,然後依附政府干預以解決問題,也不一定對。

人類生存,就必然會消耗地球資源,私有的資源會透過價格調節消耗速度。以價廉量多作浪費理由,無疑是墮進鑽石與水的圈套中。因產權不清而引致過度生產的環保問題是存在的,問題是難以釐定界外的社會成本,令政府干預不一定錯,但也不一定對。以膠袋稅為例,若界外的社會成本等於或少於建議中的五毫稅款,則稅項有助改善過度使用膠袋造成污染的問題。不過,如果稅款是大於社會成本,稅項則無疑錯誤地推動了使用更加耗費資源的安排(如環保袋)來代替膠袋。

社會上每項活動,都是不同資源安排和運用的比較結果,表面上消耗很多資源的,其實可能已經是最節省的方法(就像自助餐浪費了食物,卻減省了量度食物價格、服待客人的成本)。

2007年7月7日 星期六

曾蔭權對了

「同一樣的公帑,自己用來興建居屋,還是用一樣的公帑,給有資格的人在樓市買樓,找合適的東西更加好?不能讓政府過份擴大。」(曾蔭權於立法會答問大會中對重建居屋的回應)

廖廖數句,卻是香港近年少有,清晰而正確的意見。

2007年7月5日 星期四

蜆的啟示

雪:

看過星期一的奇妙旅程後,是否很羨慕﹖其實這個旅程能夠成行,本身已經很「奇妙」。事事要求「準備」的我,竟然接受於四小時內將背景由商場轉為泥灘,是為一奇。到埗後下著大雨,換了我是「主持人」,必定左想不方便、右顧不安全,取消活動,就是方男才有這樣的毅力,堅持繼續。就是這種性格的差異,我的生命亦較方男少了很多色彩。

摸蜆的樂趣,似乎不在於過程,而是這種暫時從日常生活中抽離、把寄存多時的煩惱隔離的感覺。釣魚人喜歡的,或許也是這種感覺吧!想到這裡,不期然令我撫心自問,現在暫別工作會不會也只不過是希望與商業世界隔離﹖會不會真的有一種人不適合這樣的世界,抑或他們只是選擇了錯的生活方式﹖

經常希望重回我們的書院看看,今天終於立下決心走一趟,感覺卻沒有想像中的震撼。給妳兩張照片留個紀念吧!

2007年7月4日 星期三

沒有謎的日子第四十六天

很懷念謎,所以當我知道好友在旅行途中弄傷手指,不能打羽毛球時,不期然寫下以下一段文字:

係地球一個偏遠嘅地方,有一個小島叫做蘇門。係依個神秘嘅小島上,發生左一件不可思議嘅事。一個唔識游水嘅師奶,竟然係毫無難度嘅浮潛中整嚫手指!

究竟係乜野力量令佢隻手指受傷?係意外,定係外星人嘅傑作﹖手指受傷又同打羽毛球有乜野關係﹖而我哋嘅手信又係唔係真實存在﹖

依個依然係一個……謎!

街坊福利會既調查員,難財大、疤強刀、兜麥、嘜麥、咪咪貓、吱吱鼠,會同大家揭開真相!

請幼稚園學券多走一步

幼稚園學券制將於今年九月開始的新學年正式推行,每名學童將獲得一萬元的資助(另加三千元作教師專業發展)。學券制給予學生和家長選擇權,促進市場競爭,迫使學校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提供令學生和家長稱心滿意的教育服務,以學券制資助幼稚園教育遠較政府直接辦學優勝(當然,應否以公帑資助學前教育仍然值得深思)。可惜現行幼稚園學券在可用性方面設限,只適用於一定學費以下的非牟利幼稚園,令學生、家長手上的選擇權大打折扣。

公帑不應資助機構牟利看似合情合理(奇怪的是,所有政府開支、綜援都沒有規定用於非牟利團體提供的服務),但史密斯(Adam Smith 1723-1790)卻早已告知美味的晚餐不是來自屠夫和麵包師傅的仁慈之心,而是他們的自利動機。同樣道理,優質的教育也不需要出於辦學團體「不牟利」的高尚情操。盈利、名聲和善心均可為提供良好教育的動力,若以學生為本,實在無須尊善心而賤盈利。利用公帑令營運幼稚園變成「無利可圖」,對教育質素又有何益﹖

非牟利幼稚園不需考慮盈利,理應較「牟利」幼稚園更具成本優勢,而市場上仍然存在「牟利」幼稚園,正是反映唯利是圖的「牟利」幼稚園提供了非牟利幼稚園所沒有的價值(更加正確的說法是,「牟利」幼稚園所牟之利其實是經營者營運能力的收入)。畢竟消費者關注的只是「物有所值」,服務提供者是否牟利、牟利多少從來不在考慮之內。既然政府資助的目的是鼓勵學童接受更好的學前教育,盡可能擴大市民的選擇才至為重要。

對可以使用學券的幼稚園設定資格限制,無疑是為政府干預留下一道方便之門,讓母語教學等種種教育政策從官員的辦公室走進學校課堂。教育政策的問題,往往不在於政策的設計與內容,而是由於訊息費用高昂,政策逼不得已地需要劃一在所有(或近乎所有)學校實行。以母語教學為例,政策確實有利部份英語能力較低的學生學習,但亦減少學生接觸英語的機會,令部份學生的英語能力因而下降,利弊因人而異。官員資訊有限,根本無從決定多少間學校應以母語教學,對於某間學校應以哪種語言教學的分配問題更是束手無策(最後只可以使用一些模糊的準則,造成學校爭相「尋租」)。相比之下,唯利是圖的經營者透過市場競爭,對學生/家長不同教學語言的需求無不「照顧有加」。即使部份經營者粗心大意忽略需求,學生憑著手中的選擇權,仍然不難在市場中找到合適的「安身之所」。計劃經濟難以應付市場千變萬化的資訊,因為缺乏靈活性而失敗,社會卻為此付上沉重代價;「計劃教育」的教訓,無非同出一徹。

幼稚園學券對未來大、中、小學推行學券有著示範作用,對香港教育制度意義重大。撤去現行對幼稚園學券的限制,擴大學生家長的選擇、增加市場競爭,這樣的一小步,將會是香港教育改革的一大步。


7月4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7月3日 星期二

奇妙旅程

奇妙,在於新體驗,不一定要到童話世界。

忽然出發

七月二日下午一時,正在街上享受著假日的悠閒時,收到好友方男的電話,相約下午到東涌摸蜆。對於一個城市人來說,背景要由大商場忽然變為泥灘,的確有一些內心掙扎,但既然這是多日來一個難得的晴天,最後還是跳上了巴士,向東涌出發。

原來香港並不是在同一天空下,市區的晴天在東涌換成了滂沱大雨,加上下錯車,到達相約地點逸東村時已是經歷過濕洗、乾衣的過程。

摸蜆是一個專業,當然不能貿然出發,加上雨天,眾人先在逸東商場增添了便利雨衣、泥耙、水桶、水鞋等裝備。由於時間關係,大家都決定先在鞋店換上水鞋,以魚販look出發。面對商場內其他人的目光,我努力地裝作若無其事,投入魚販的角色,亦難得電話推銷員仍然向我努力介紹3G手機。

大作戰!

從逸東村出發到泥灘約需要二十分鐘,沿途雖然滿佈泥濘,但穿著水鞋的男士們都如履平地。只是女士們水鞋的鞋身較矮,救命之聲不絕於耳

到達泥灘後,想不到很多人已在作戰之中,我們亦二話不說便加入戰團。最初,我嘗試掌握摸蜆的方法和竅門,後來卻發覺摸蜆需要的不是技術,而是長期蹲下來的腳力。其實要找到蜆不難,但想找到體型較大、可以下廚的卻需要點運氣,畢竟這次活動不只是「純粹娛樂」。

七時許,天色已晚,潮水亦由退轉漲,宣佈作戰結束(我們還不想明天以「無知老年摸蜆潮漲被困」成為報紙頭條)。大家收穫都不錯,但相較「專業摸手」的紅白藍帆布袋(是回鄉用那種),我們的小水桶真是相形見拙。

旅程的最後,當然是餓與累的掙扎、永無止境的洗洗洗洗,還有一對報銷的腳。

~完~

其實未完,因為相信還會有續集、第3集、外傳……朋友,你有興趣參加嗎﹖

2007年7月1日 星期日

一三五

第一年:

她滿心歡喜地拿著手中的便當在飯堂中等候,畢竟這是她與當夜班的他見面的僅有時間。即使剛下班便需要跑回家準備東西,然後再趕到飯堂,身上的累仍比不上心中的甜。

或許這就是愛情。

第三年:

她默默地在飯堂中等候,不期然打了一個呵欠。或許是工作太繁重的原故,感覺有點累,但能令他吃到一頓沒有味精的晚飯,還是值得的。

畢竟照顧他是她的責任。

第五年:

她焦急地在飯堂中等候,不停看著手錶,因為她還有很多事情要辦。她已經很累了,忙了一整天,還要為他準備便當,難道他就不能在飯堂中隨便找點東西吃嗎﹖即使她沒有提出不做便當的要求,但他也應該知道她的感受,主動提出不要她來吧!

她愈想愈氣,覺得他根本一點也不關心她。她為他做了這麼多東西,他有花一點心神在她身上嗎﹖這肯定是他的問題。


其實事情沒有改變,只是愛情變成了責任,再變成了對方的缺失。

零三‧七一

令香港人驕傲的一天,你看見自己的身影嗎﹖



座右銘

火雞最好味的時候,就係未食和食第一啖之間 - 麥兜

It is not from the benevolence of the butcher, the brewer or the baker that we expect our dinner, but from their regard to their own interest. - Adam Smith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 Volta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