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 星期三

或許,我們誰都應該姓賴

雪:

昨日聽了一首歌,其中一句就是「或許我們誰都應該姓賴」。面對自己真的很難,所以我們在解釋自己行為時都喜歡為真正想法打上格仔,換上一個較好的理由。記得在中學時候參加了一個在星期日早上舉行的校外活動,起身時卻敵不過睡魔,但為睡以爽約卻難以說服自己和別人,於是乎各種「病徵」便開始湧現,最後當然是「因病缺席」。工作上的上司和下屬都總是庸碌無能,忘記了自己也是別人的上司或下屬。感情上都總是對方愛得不夠,不喜歡對方與異性約會是自然不過,對方應該理解;對方不喜歡自己與異性約會時卻堅信自己清白無瑕,是對方不懂體諒。或許我們在感情當中也是離不開自私。有時覺得知道自己在說謊的人已經是較能面對自己,更多時候是嘗試把自己都騙過去。或許,我們真的應該姓賴。

妳的巴黎之旅似乎沒有什麼大收穫,所見的名勝古蹟好像比較少,是天氣還是妳的喜好關係﹖妳送過法國的一片藍天給我,讓我回贈妳香港的幾朵白雲吧!近日香港天氣好到不得了,天朗氣清兼三十幾度。

今天午餐是麥當奴,突然間想問妳有沒有幫襯法國的麥當奴呢﹖周圍都是麵包三文治店的法國,可能容不下這間美國快餐店吧!

2007年5月29日 星期二

兩種「不環保」的分別 - 《小心膠袋稅弄巧反拙》的後記

環保問題成為天下頭等大事,剛要開徵膠袋稅,轉眼又見環保人士「佔據」金紫荊要求政府立法取締鎢絲燈泡。現在愈來愈多要求均以「環保」為名,本質上卻有很大分別。

污染問題從來都是產權問題,使用清新空氣、潔淨海水等等「大眾」擁有的資產不用付鈔,自然會引致過度使用。如果膠袋真的難於分解造成土地污染,政府將處理膠袋廢物的額外成本以稅款向膠袋使用者收回,是解決污染的其中一個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把膠袋廢物交給私人公司處理,讓私人公司自行向使用者收費又如何﹖)。

至於所謂「浪費」則從來不應是環保問題(似乎更像道德問題),只要有關資源是私產,市場價格己經反映使用資源的價值,又怎會出現浪費珍貴資源的問題﹖若慳電燈泡有鎢絲燈泡同樣的質素而較為慳電,我們又怎能相信市民需要政府立法「教導」﹖若食肆不需要任何成本便能為食客的用餐量「度身訂造」,唯利是圖的老闆又怎會讓食客浪費﹖表面看來的「浪費」,其實很可能是在很多局限下(如不足夠訊息、存在其他較隱性的成本)的結果。

環保與道德人士應時刻記著,他們有著祟高的生活方式,也對其他人宣揚看法道理不是壞事,但絕不應動輒要求政府立法管制市民的生活方式。如何做到﹖只要別以為自己的看法便是真理就可以了。

小心膠袋稅弄巧反拙

為推動環保,政府建議徵收膠袋稅以減少市民使用膠袋的數量。政府將於月底才把建議詳情提交立法會,但以現有消息得知,政府計劃於零售層面徵費,首階段向面積大於二千平方呎或有兩間或以上分店的店舖徵收每個膠袋五毫的稅款,購買濕貨則毋須收費。環保問題始於產權不清,不用付鈔的「公共」財產,自然會引致過度使用。寓禁於征能減低過度使用,並將有限資源分配到較高收益的經濟活動上,的確較像強制停車熄匙這樣立法全面禁止某種活動可取。問題是人心難測,政府措施往往會得到非預期的效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

李維特(Steven. D. Levitt)在其《蘋果橘子經濟學》(Freakonomics,國內譯作《魔鬼經濟學》)中便提出了一個關於寓禁於征的有趣研究。幼稚園本來主要是在上課時間提供一點學前教育,無奈家長貴人事忙、時間有價,於是經常出現家長遲接子女放學的情況,變相令幼稚園自動增值,附加了托兒服務。以色列的幼稚園為了解決遲到的問題,決定向遲到十分鐘的家長徵收三美元的罰款,實行寓禁於征。這個「實驗」的結果卻出人意表,遲到的家長在罰款實施後不減反加。根據李維特的解釋,雖然家長在罰款實施前是無須為遲到而付出金錢,不過卻要付出受別人白眼的道德代價。罰款令家長為遲到付出經濟代價,卻同時消除了道德代價,將遲到行為由違反社會規範變成可以合理購買的物品,由於三美元的罰款較原本的道德代價為低,因此便出現遲到家長不減反加的有趣情況。由此可見,除非政府確定議員、市民將來會讓其任意調高膠袋稅,否則草率地開徵膠袋稅便可能如幼稚園罰款般弄巧反拙。

人心故然難測,政府捨易取難,棄集中的批發層面而取分散的零售層面來實施膠袋稅則是自找麻煩。選擇於零售層面來實施膠袋稅引致兩個無可避免的後果,就是為行政方便而不得不豁免規模較小的零售商的稅項及需要以件數為徵稅單位。同袋不同稅的不公平顯而易見,以件數為徵稅單位則必然會引致零售商加大膠袋的體積至政府「一個膠袋」定義的上限,這個情況在香煙市場中便可見一斑。煙草稅以支為徵稅單位,法例規定90毫米為一支,90毫米以上作另一支計算,故此現在市場上香煙的長度都是大同小異。膠袋的大小在膠袋稅下必定按法例規定拾級而上,把原來由市場決定膠袋大小的靈活性扼殺了,因此膠袋稅即使能減少使用膠袋的數目,卻未必能真正減少膠袋的用量(以容量或重量計),更加不會鼓勵零售商使用較環保的膠袋。

政府不是神仙,不能把人民任意擺佈。政府干預只是通過轉變局限條件來改變個人行為,但個人行為改變的方向卻往往出人意表。膠袋稅會否變成李維特的幼稚園罰款故然難料,市民、商戶會否因膠袋稅而棄膠投紙變得「更不環保」亦未可知。政府干預既然風險奇高,推行環保措施時就必須深思熟慮,切不可貪一時之快,以免像推廣這些「水銀慳電膽」一樣,造成一種污染代替另一種污染的可笑局面。


修改版5月29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5月28日 星期一

温家寶的豬價論

內地豬肉價格上升,溫家寶近日特別往陝西考察豬場。在無線新聞中聽到溫家寶與豬農的一段談話,大意是說豬肉價格的升降不是「你或者我」(意指溫與豬農)所決定,而是由市場決定的。由此觀之,溫家寶對市場經濟的認識似乎遠較身在香港這個久遵「大市場小政府」的特首、議員為深。

這段談話卻不見被其它傳謀所報導,希望不是自己聽錯了。

2007年5月27日 星期日

從色情到粗口

中大學生報內容由於涉及色情被政府評為二級不雅,地鐵亦因與九鐵合併關係而將跟隨九鐵嚴禁在地鐵範圍內講粗口,違者可被判監。人要有道德價值,避免色情泛濫、說話粗俗是對的,但當社會要強為某些道德價值劃一標準,再把不合其標準的加以禁絶時,事情便會變得很可怕。今天硬要為文章的色情程度、說話的粗俗來一個社會標準,明天便難保不會以同樣理由把不合社會標準的某些宗教、思想加以禁絶。

個人絶對需要有是非之分、道德價值,但我寧可讓我認為錯的東西存在,也不要政府以社會標準之名加以限制。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 Voltaire

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 伏爾泰

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

五月二十二日‧雨

雪:

現在是中午兩點,很餓了,但仍為出外午餐還是留在家中煮麵而掙扎著。香港近幾天都下著大雨、雷電交加,如果不是要為三餐煩惱的話,我倒是喜歡下雨的。

上星期忙完了,這個星期要學習適應悠閒,對我這個習慣時刻計算有什麼得著的人來說可不是易事。別人羨慕我的上進,卻不知我其實是為著不能停下來而苦惱。說真的,每當我知道妳在法國有假期卻沒有打算到其他城市走走時,我都不期然對妳沒有周詳的計劃而生氣,生怕妳浪費了在法國逗留的機會。可是當我再想深一層,生氣便會變成苦笑,明白我又把自己故有的分秒必爭做事方式加於妳身。記得我曾經說過我也很想到外國作一個短期逗留嗎﹖其實這樣的旅程對我來說可能是很痛苦的,可能我每日都只是埋頭於安排行程、為完成而完成罷了。

給妳報告一下中大學生報的事件吧。有部份人士不滿政府對學生報的評級,於是投訴聖經不雅(因為聖經內的確有關於亂倫的事跡),最後當然被政府以種種藉口拒絕了。不是想討論誰是誰非,反而是覺得宗教人士在事件上都很克制,沒有認為事件是針對他們的宗教。這樣的事情在別的地方可能已經引起一場暴動了,或許香港仍有可愛、包容的一面吧。聽閒法國也是一個多民族的社會(多是移民吧),這裡有歧視、針對的問題嗎﹖

妳不是說班內主要是亞洲人嗎﹖為什麼又冒出了加拿大人、葡萄牙人、美國人了﹖明白妳的感受,這種感受當身在異地時是特別難受的。我的想法是,假若他們只是出於誤解而不是立心不良,我們的責任便是詳加解釋。我認同我是中國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只不過中國幅員廣大,當然有較「現代」(或是文明)的人,也存在較「落後」的人,城鄉差異在美國、歐洲也是很常見的。我相信「衣食足而知榮辱」,很多中國人的不文明其實是劫難中的生存之法。

這封信很長,可能閒時想法比較多吧。現在是兩點半,是下午茶的開始、也是我午餐時候。放心,妳回來之日這餐是不會虧待妳的,不用看著大排檔的照片流口水。我明白多美味的東西也可以被重覆所摧毀。

2007年5月21日 星期一

飽食終日@香港

友人生日,離不開飲飲食食。依照友人的要求,遠赴南山村一嘗當地風味大排檔。這間品香樓以上海菜館作掩飾,賣的卻是小炒(害我在網上找電話找了大半天)。看圖作文,當日菜單如下:椒鹽魷魚、白飯魚炒蛋、炒油麥菜、沙拉骨、蚵仔粥(特別為無牙朋友而點的)、勝瓜炒牛肉。教師朋友為了帶出他的勇教師智擒毒蜈蚣故事,特別加點了椒鹽攋尿蝦(請參巧最緊要正字)。由於故事太過吸引而攋尿蝦與毒蜈蚣亦形神俱似,所以最後大部份攋尿蝦由勇教師帶走。

晚飯後各人意猶未盡,由南山村步行至深水埗光顧綠林糖水,七個人點了九個甜品,不讓身在法國每天吃著手臂法飽、朱古力牛角飽的友人專美。

後記:因家嘗試找一輛能歸家的巴士,最後竟由深水埗行到了太子,差點兒想索性行回家。

2007年5月15日 星期二

孫中山博物館

四月時因要到港島食飯的關係,來了個港島半天遊。由於情報有誤,本來想去位於中區的孫中山博物館,卻誤闖灣仔。錯有錯著,誤打誤撞到了灣仔藍屋,順道參觀了「灣仔民間生活館」(我一路不清楚這是位於灣仔的民間生活館,還是展現灣仔民間生活的展覽館。如果是後者,灣仔民間生活跟銅鑼灣民間生活又有什麼不同﹖)。館內的一些舊物,的確勾起了不少兒時回憶。


參觀生活館後,便坐電車到中區去孫中山博物館,不擠的電車令人感覺很舒服,涼風可能不比冷氣涼快、方便,但這種和順的感覺的確良好。孫中山博物館原址是擁有多年歷史,由何氏家族興建的甘棠第。參觀時既可以欣賞這個古老建築和歷史,又可以了解孫中山的過去,真的是一舉兩得。

寫信

男:

想不到收到你的留言。想起來我們以前也有寫寫信,但到了這個互聯時代,寫信似乎略嫌「老土」,加上總覺得寫信、寫電郵有點「逼」人回信的意味,所以不妨把信寫在這個blog中,隨你什麼時候看也可以。

多多少少覺得我和你的投契是因為我們都有點「文人」,還記得我們的第一次長談是有關中國歷史的嗎(其實幾好笑)﹖寫作在這段時間的確給我很大的滿足感,甚至很可能是我在這個「假期」的意外收穫,所以我也覺得你真的應該寫,像做運動般要求自己每個星期抽一點時間來寫。完成後,你應該會很開心。

在成家以後,對分配時間的確有點迷茫,有很多事情想做,但又很想把多點時間留給另一半,你也應該有同感吧。很懷念我們以前談天說地的日子,或許我們兩人也應該每隔一段時間「私自」出來談談,希望另一半也不至於反對吧。

我也很想做運動,不如一起做,互相監察有助增強決心。:)


雪:

現在的電視劇都喜歡用上單字,好像什麼迷、逃等等,所以我也決定扮型,用上「忙」這個字。

其實應該是忙完了。過去數個星期,整天埋首為兩份論文、考試、改卷而忙著,今天剛好完成了所有工作。我,好像就是不停徘徊在忙著時的埋怨與忙過後的滿足感之間。閒著的快樂的確令人嚮往,記得很久以前,當我跟大家訴說著我對星期六遲起身的內疚時,妳的一句:「假期當然係遲起身,有什麼問題﹖」其實是很震撼的。下一個成長的階段,應該是學會在忙時、閒時也自得其樂,而不是以忙來填滿空虛感。

妳知道中大的學生報因為「情色」內容而引起社會上很大爭論嗎﹖我自己很早就看過這些內容(我主要是想看學生報其他內容的‥‥‥)。簡單而言,這個版面的文筆差勁,但要說成為淫褻刊物,就真的言過其實了。早前看李純恩的文章,很認同他說大學應該是社會上包容性最大的地方,但中大校方在事件被報導後就怱怱評定學生報損害校譽,警告編輯們。究竟香港還有沒有「大學」﹖

妳的學習生活也正式開始了,課堂忙嗎(好像很久也沒有在msn見過你了)﹖抑或妳正跟到訪的朋友在四處遊玩(妳之前說過會有朋友到訪吧)﹖不妨報告一下妳的日常生活。

三十歲,應該是個綜合經驗和知識的數字,無分男女吧。

2007年5月9日 星期三

禁煙的地方錯了

政府由一月一日開始擴大禁煙區,新措施不知不覺間已經實施了近半年,大家也許發現在食肆、商舖等地方的確是無煙,但食肆、商舖外的公眾行人路却煙霧瀰漫。新措施實施前,非煙民尚可有一個較為無煙的行人路,亦可透過選擇食肆、商舖來享受一頓無煙晚餐或無煙購物。雖然現在在任何地方晚餐、購物都是無煙,但在街道上行走時卻肯定被「強制」吸二手煙,實難斷定新措施對非煙民是好是壞。不過,把禁煙政策強行加於食肆、商舖等屬於私人所有的地方,則肯定害大於利。

吸煙在香港不是犯法的,設立禁煙區是因為吸煙時產生的二手煙會影響他人(學術一點,是產生負面界外效益),與在圖書館喧嘩、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無異。「影響他人」的問題在於產權不清,公眾圖書館內的寧靜環境、公眾地方的秩序均是屬於模糊不清的「公眾」(既不是你,亦不是我),於是便需要由政府立法釐訂規則,就像以公眾利益來決定圖書館內不准喧嘩、公眾地方不能行為不檢等。既然「影響他人」這個問題在於產權不清,在產權清晰的私人物業內便不會出現。私人地方的有形及無形物品,包括清新空氣、寧靜環境的使用權均屬於私人所有,只要在顧客消費前解釋清楚,食肆、商舖便可以自行決定包括是否准許吸煙等各類規則(其他則如衣衫不整恕不招待、不得進食自攜食物等),因此未聞有法例禁止在書局內喧嘩或在於私人地方行為不檢。政府強行對私人食肆、商舖等室內地方實行禁煙,無疑是限制了私有財產的使用權。

非煙民討厭二手煙,吸煙卻為吸煙者帶來了滿足,究竟是吸煙者有權為了享受一口煙而影響非煙民,抑或是非煙民有權為了享受清新空氣而限制吸煙者的行為,本來就沒有一個絕對正確的答案。在私有產權不受損害的情況下,經營者在尋求最大利益的同時,亦有效分配了有限的資源(二手煙問題不正是吸煙者與非煙民在爭奪有限清新空氣的使用權嗎﹖)。以食肆為例,經營者在沒有法例規管下,決定是否容許顧客吸煙時,便會衝量多了吸煙的顧客而帶來的收益(間接反映了吸煙為吸煙者帶來的滿足)和流失了不想吸二手煙的顧客所帶來的損失(間接反映了二手煙為非煙民帶來的損害)。食肆的目標顧客、位置面積各有不同,所以社會上亦同時存在了全面禁煙、不禁煙和設有禁煙區的食肆。由此觀之,私有產權不單平衡了社會中吸煙和非吸煙者的利益,亦有助於維持一個多元化的社會。香港既然可以有狗餐廳,為什麼卻要求所有室內食肆一律全面禁煙﹖

政府強行在本來可以自行平衡吸煙和非吸煙者利益的私人地方禁煙,卻對產權不清的公眾行人路置之不理,於是便造成今天非煙民對二手煙避無可避的情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不難想像政府及非煙民會建議將禁煙區再推而廣之,把公眾行人路亦列為禁煙區(又是干預引致更多干預),直至把吸煙者「趕盡殺絕」。筆者和家人皆非煙民,亦深惡二手煙,對無煙政策本應舉腳贊成,只是我們以健康為理由不停增加對吸煙人士的限制時,是否亦應該反思「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這句說話的意義﹖我愛無煙香港,卻更愛一個自由、包容的香港。


5月9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5月8日 星期二

生日快樂

雪:

看到你在blog給我的生日禮物。今年總共只有三個人同我講生日快樂,其中一個竟然是遠在法國的妳,都幾感動。不過,好快我又變為很慚愧,因為我是永遠都不記得朋友生日,好像沒有為妳送上過及時的生日快樂。今年個生日都幾特別,可能係空閒時間太多,又可能係三字頭的開始,好像不知不覺間想忘記這個生日似的(很複雜的感覺,不解釋了)。

法國總統大選完了,看見別地的選舉,總令我想香港人、中國人是因為什麼原因被人奪去了這個與生俱來的權利﹖我們又不是生而為奴,為什麼一出生就要給人管治、聽人命令﹖

大選後里昂也有示威,妳們沒有受到影響吧﹖在這首個在法國渡過的假期(妳說有四天不知名的假期),是沉悶、有趣、抑或在想想這個決定的對錯﹖

2007年5月5日 星期六

大眾與小眾

在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報告中,委員會認為「受歡迎的節目形式與題材,由於風險低而回報高,住住主導了市場」,所以「商業廣播傾向於製作大眾化的節目,以爭取收視/收聽率」,忽略了小眾興趣,不得不以公共廣播彌補其不足。有趣的是,在報告中的另一部分卻提到數碼化及多媒體科技的發展會使「頻道過多、內容過盛」(第70段),內容過盛而未能兼顧小眾興趣,委員心中的小眾興趣的確高深莫測。

市場經濟中的經營者唯利是圖,從來不理會什麼是大眾小眾,有經營者提供大眾化的產品和服務,亦有經營者努力發掘小眾市場(當然不是因為他們有著滿足小眾需求這樣崇高的理想,一切不過是為了追逐盈利)。商業廣播以有限的製作費用和廣播時間,當然是傾向提供最多人喜歡的大眾化節目,從而利用廣大的觀眾/聽眾群去爭取廣告收入。不過話說回頭,小眾只要願意為自己的興趣付出金錢,商業廣播卻又來者不拒。商業廣播服務的小眾可以小到什麼程度﹖這些在報章出現過的示愛宣言、生日祝賀,受眾莫過於兩人而已(若閣下以解讀這些宣言為興趣,筆者計算有所遺漏,謹此致歉)。

商業廣播的確不會無條件地滿足所有小眾的興趣,但公共廣播又真的可以彌補這個不足嗎﹖雖然公共廣播由政府提供資金、不以盈利為目標,但她仍然逃不過有限資源的局限。小眾可以小至一人,但每個人的興趣卻可以數以百計,公共廣播以其有限資源,又如何能滿足所有的小眾興趣﹖因此,公共廣播跟商業廣播一樣,無可避免地需要對製作、播放什麼類型的節目作出選擇。問題是公共廣播既不以爭取收視/收聽率為目標,當然不會以節目受眾的多寡決定播放什麼節目,要解決僧多粥少的問題,最後又必然要搞出像「電影發展基金」這樣的「良好品味」準則來。公共廣播最終能滿足的,只不過是公共廣播機構當權者這群「小眾」的興趣而已。

小眾基本上無處不在,按照委員會的意思,我們亦應該設立公共餐廳、公共超市等機構。遺憾的是,在有限資源的局限下,即使我們把所有服務都公共化,仍然不能滿足小眾的所有要求。相反,資源運用在失去清晰的目標指導下,我們得到的只會是資源不能達到有效使用的惡果(大家還記得應用科技研究院的十八萬風水「科研」費吧)。

在一個理想的國度中,我們希望每個人的慾望都可以得到滿足,每個人都可以在傳媒中找到只有自己才喜歡的資訊、在超市中找到只有自己才喜歡的貨品。無奈現實世界中的資源有限,我們必須在有限資源的局限中,找到讓社會得到最大利益的方法。委員眼中,商業廣播忽略小眾興趣這個不足,只不過是市場有效利用有限資源的方法。我們又是為了什麼原因,把納稅人的血汗錢、貧苦老弱的救助金,拿去成立一個專責提供不受歡迎、風險高而回報低的節目的公共廣播機構﹖


5月4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

價格管制不能杜絕騙子

由於四月一日中央電視台報導內地遊客跟隨旅行團來港購物被騙,國家旅遊局早前公布了八項措施規範旅遊市場,其中包括全力打擊收取零團費的旅行社(簡稱零團費)。不少意見認為零團費令旅行社失去團費收入,不得不與商號合謀「劏客」維生,故此零團費是「劏客」的元凶,而取締零團費看似是一個解決「劏客」簡單直接的方法。取締零團費將會是政府干預的開始,因為如果只是禁止零團費,市場一樣會出現「一蚊團」,禁止「一蚊團」之後又會出現「兩蚊團」。由此可見,根據取締零團費支持者的邏輯,政府最後必須為旅行社制定一個「最低團費」,於是取締零團費的一個必然結果就是價格管制(干預引致更多干預也)。

管制價格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很久以前,香港政府為保障租客而實施了租金管制,張五常教授對此作過實證研究,發現業主會以各式各樣的鞋金、鑰匙費、傢俱費等等代替了被管制的租金。同樣道理,政府當然可以制定「最低團費」,但旅行社又可否提供相等價值的購物現金劵、折扣回贈﹖如此一來,零團費依舊,徒增雙方交易費用而已。

零團費真的是旅行社合謀「劏客」的主因嗎﹖現時市場一樣有收取「合理」團費的優質誠信旅行團,真的是市場競爭激烈迫使旅行社收取零團費嗎﹖反過來說,很多市場的競爭性都非常大,但大量經營者收取零費用後有組織地欺騙顧客的情況卻並不常見。其實所有經濟活動皆受收益和成本為所影響,「劏客」亦然。「劏客」的收益視乎成功欺騙遊客的利益與機會,而成功機會則視乎遊客的訊息。另一方面,「劏客」的成本則與政府執法的鬆緊、懲罰的嚴厲程度有關。至於這個「零團費」,只不過是請君入甕的魚餌,與這些種金、投資騙局的「保證高回報」無異(當然,這些「保證高回報」最後會泡湯,「零團費」卻是真的,但在購物時雙倍奉還)。因此,不是零團費迫使旅行社與不良商號狼狽為奸,而是內地遊客對香港購物陷阱的訊息不足、香港政府對不良商戶的懲治不嚴令到欺騙遊客「大有可為」,使以零團費為招徠的騙局充斥市場。既然明白了因果關係,我們便應該知道取締零團費或制定「最低團費」只不過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法(騙子的魚餌繁多,更可能是既不治標亦不治本),試問我們會為了禁止投資騙局而把所有投資產品制定一個「最高回報」嗎﹖

即使政府真的能找出一個「合理」的團費,規管旅行社收費不能根治不良商號與旅行社合謀「劏客」的情況,卻把一些本來有著成本優勢、利用價格作競爭策略的正當旅行社一網打盡(「劏客」旅行社收低於成本的團費,並不代表收低於成本團費的旅行社都全是「劏客」)。更何況旅遊市場中行程千變萬化、產品價格波動性大,官僚機構根本無從掌握所有市場資訊來制定一個「合理」團費。在這樣的情況下,武斷地把所有收取低於成本團費的旅行社都定性為「毒瘤」來加以禁止,實在不公平。

打擊「劏客」,唯有增加「被劏者」的訊息、加重「劏客」的刑罰和執法力度一途。政府每天在電視提醒市民要提防祈福黨、借電話黨等騙徒,難道就沒有勇氣、沒有辦法令內地遊客明白香港有不法商人這個事實嗎﹖


修改版5月1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座右銘

火雞最好味的時候,就係未食和食第一啖之間 - 麥兜

It is not from the benevolence of the butcher, the brewer or the baker that we expect our dinner, but from their regard to their own interest. - Adam Smith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 Volta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