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7日 星期日

寫在終點之後

今天,完成了十公里賽。



今早四時起床、五時出門,對於參加六時四十分的比賽可謂十分「鬆動」。誰知出師不利,坐上的士、半路中途才發現忘記帶一樣最不起眼,但又不可或缺的物品—大會提供的行李袋。到了地鐵站後,看見很多的同道中人,其中不少是參加上一場賽事的(即六時十分),遲到的憂慮立消。不過,後來才發現,他們其實已經遲到,「自動」參加了六時四十分的賽事(我甚至看見有參加五時十五分的參賽者加入!)

天公造美,天氣早前已經開始回暖,於是決心除掉外套作賽;事實上,人太多了,擠在中間你不會覺得太冷。原本聽聞商台會為參賽者打氣,以為是不停播歌,於是帶了收者機(對我而言,聽歌「分神」是十分重要的)。可是,比賽前一直都在播著福音節目,最後也只好拿掉(不是歧視福音節目,但這類節目的語調,真的很難令我分神)。

比賽在歡呼聽中開始,歡呼過後,大家卻只能步行—人實在太多了。在三公里時開始擺脫了「行人」,但不知是戶外賽較難、還是擺脫人潮太花氣力,未到四公里,已經需要由跑步變成急步。當然,練習時以四十五分鐘為限,可以全力以赴;比賽時以完成賽事為先,傾向「留力」。

在停停跑跑之間,最後以一小時三十分完成了十公里。不知是在最後一段步速太快、還是上一個水站喝水太多,過了終點後便立即「嘔水」。因為不想弄污賽道,只好以手掩口,嘔出來的水便沿手而下(是否形容過於詳細﹖)……

其實,完成了十公里並不是甚麼了不起的事,我跑得比別人少、也比別人慢,只是過去事情說得多、做的少,因此很希望這次能夠說到做到。在此,謝謝各位友好的支持和鼓勵。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是一個難忘的經歷罷?
今天我親身體會努力是會有回報的,可是主角不是我.
從前我哥哥亦是覺得跑10km是十分艱難的事,我想他覺得可以完成就是夠了.
今天我給他打敗了(當然我也不是跑得很快的人).是他這幾年的努力.
我相信你的能力 =)
加油.

提到...

俊,再次謝謝你的鼓勵,我也會為你的人生打氣。

其實對我來說,努力不一定有回報;或是,努力的回報就是努力的過程本身。從來沒有寄望訓練可以使我完成賽事,只是我訓練過、參加過,便有故事可以說給子孫聽罷。

讀書、寫文章、跑十公里其實都是這個想法。只希望,我的故事不會太悶:)

座右銘

火雞最好味的時候,就係未食和食第一啖之間 - 麥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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