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日 星期一

子女的事,誰負責﹖

兩名神童,跳級入讀大學,喚起社會對培養資優生的關注,不少意見認為政府支援資優生的配套不足。另外的兩名幼童,因被獨留在家而遭嚴重燒傷,部分團體及評論立即指控政府資助托兒服務不足。兩件背景宛然不同的事,卻得出相同的結論:政府應加大對市民子女的資助。

貝加(Gary Becker, 1930 - )在其《家庭論》(A Treatise on the Family, 1981)中,曾把經濟學「融入家中」,為生兒育女進行經濟分析,。養育子女不是易事,即使不一定需要電視廣告所說的四百萬,由此而來的日常開支、家務、減少甚至放棄工作時間等等投入,肯定所費不菲。投入浩大,必有所值。生兒育女的「回報」,可以是中國人所說的養兒防老(投資性的),也可以單純來自看著子女成長的滿足,亦即中國人所謂的弄兒為樂(消費性的)。投入成本與所得「回報」的變化,影響著生兒育女的決定,。

莫論生兒育女是否一個經濟計劃,在現今社會,相信無人反對生兒育女是一個有計劃的決定。除非其間突逢不幸,否則父母能否抽空照顧子女、經濟能力能否負擔僱用傭人、家人親屬能否相助等等,應早在決定生兒育女前便能預見。因此,以避免依靠綜援、父母均需在職工作,作為獨留子女在家的理由,進而要求政府加大資助托兒服務,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至於資優兒童的培訓問題,則要回到政府資助教育的理念。要求市民接受免費並強迫的基本教育,並不是政府(或納稅人)對提供教育有必然義務,而是這樣有助市民「知書識禮」、認識社會慣例、規模,減低社會交易成本。至於再進一步,對於能增加自身「謀生能力」的人力資源投資,應否以稅款資助,則有商榷餘地。畢竟,人力資源的定義是多方面及不斷更新的,政府實難照顧周全。對於天資有缺憾的小童,基於社會道德,或許應對其加大支援;對於天資優良的神童,是否應該以稅款、貧病者的福利,代其家長「投資」,則值得深思。

資優生及其家長的無奈,相信來自教育選擇的限制多於資助的多寡。政府直接資助的學校,從來趨向單元(官員的訊息費用奇高也),恐怕即使多辦幾間「資優學校」也難以滿足資優所需的多元發展。與其讓官員以一套規則推動資優教育,不如以學券制開放教育市場,讓市場參與者各出奇謀滿足資優生/家長,也讓家長對其資優子女的額外投資付鈔。

市民經常有錯覺,以為政府是「獨立人士」,故此爭相爭取利益。事實卻是,羊毛出自羊身上,「完善的退休保障」變成費用高昂、投資限制煩多的強積金、「全民享用的醫療制度」亦可能變成懲罰健康的「強醫金」。再來要求政府加大資助有關子女的服務,恐怕要供「強子女金」的日子不遠。


修改版9月3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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