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9日 星期二

小心膠袋稅弄巧反拙

為推動環保,政府建議徵收膠袋稅以減少市民使用膠袋的數量。政府將於月底才把建議詳情提交立法會,但以現有消息得知,政府計劃於零售層面徵費,首階段向面積大於二千平方呎或有兩間或以上分店的店舖徵收每個膠袋五毫的稅款,購買濕貨則毋須收費。環保問題始於產權不清,不用付鈔的「公共」財產,自然會引致過度使用。寓禁於征能減低過度使用,並將有限資源分配到較高收益的經濟活動上,的確較像強制停車熄匙這樣立法全面禁止某種活動可取。問題是人心難測,政府措施往往會得到非預期的效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

李維特(Steven. D. Levitt)在其《蘋果橘子經濟學》(Freakonomics,國內譯作《魔鬼經濟學》)中便提出了一個關於寓禁於征的有趣研究。幼稚園本來主要是在上課時間提供一點學前教育,無奈家長貴人事忙、時間有價,於是經常出現家長遲接子女放學的情況,變相令幼稚園自動增值,附加了托兒服務。以色列的幼稚園為了解決遲到的問題,決定向遲到十分鐘的家長徵收三美元的罰款,實行寓禁於征。這個「實驗」的結果卻出人意表,遲到的家長在罰款實施後不減反加。根據李維特的解釋,雖然家長在罰款實施前是無須為遲到而付出金錢,不過卻要付出受別人白眼的道德代價。罰款令家長為遲到付出經濟代價,卻同時消除了道德代價,將遲到行為由違反社會規範變成可以合理購買的物品,由於三美元的罰款較原本的道德代價為低,因此便出現遲到家長不減反加的有趣情況。由此可見,除非政府確定議員、市民將來會讓其任意調高膠袋稅,否則草率地開徵膠袋稅便可能如幼稚園罰款般弄巧反拙。

人心故然難測,政府捨易取難,棄集中的批發層面而取分散的零售層面來實施膠袋稅則是自找麻煩。選擇於零售層面來實施膠袋稅引致兩個無可避免的後果,就是為行政方便而不得不豁免規模較小的零售商的稅項及需要以件數為徵稅單位。同袋不同稅的不公平顯而易見,以件數為徵稅單位則必然會引致零售商加大膠袋的體積至政府「一個膠袋」定義的上限,這個情況在香煙市場中便可見一斑。煙草稅以支為徵稅單位,法例規定90毫米為一支,90毫米以上作另一支計算,故此現在市場上香煙的長度都是大同小異。膠袋的大小在膠袋稅下必定按法例規定拾級而上,把原來由市場決定膠袋大小的靈活性扼殺了,因此膠袋稅即使能減少使用膠袋的數目,卻未必能真正減少膠袋的用量(以容量或重量計),更加不會鼓勵零售商使用較環保的膠袋。

政府不是神仙,不能把人民任意擺佈。政府干預只是通過轉變局限條件來改變個人行為,但個人行為改變的方向卻往往出人意表。膠袋稅會否變成李維特的幼稚園罰款故然難料,市民、商戶會否因膠袋稅而棄膠投紙變得「更不環保」亦未可知。政府干預既然風險奇高,推行環保措施時就必須深思熟慮,切不可貪一時之快,以免像推廣這些「水銀慳電膽」一樣,造成一種污染代替另一種污染的可笑局面。


修改版5月29日刊於蘋果日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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